忻州市1个调委会、2名调解员荣获“全国模范”称号
近日,为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模范带动和示范引领作用,不断开创人民调解新局面,司法部决定授予299个人民调解委员会“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称号,授予999名人民调解员“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称号。我省12个人民调解委员会和27名人民调解员榜上有名。其中,忻州市1个集体、2名个人获表彰。
忻州市河曲县人民调解中心人民调解委员会被授予“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称号;繁峙县联合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郑春平、定襄县宏道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马健秀荣获“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称号。
近年来,忻州市不断完善制度机制,创新方式方法,加强人民调解组织培育,不断提升调解员专业素养和业务水平,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基础性作用。市相关部门负责人表示,今后,忻州市将继续扎实工作,开拓创新,组织开展模范先进宣传活动,引导广大人民调解组织、人民调解员向受到表彰的集体和个人学习,用心用情办好群众身边的事,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推动忻州高质量发展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忻州作出新贡献。(赵丹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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