忻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隊——
調整貨運車輛通行措施
為持續優化改進貨車通行秩序,更好保障物流暢通、服務經濟社會發展,近日,忻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隊結合2022年12月20日忻州市人民政府《關於調整載貨機動車通行管控措施的通告》對貨運車輛通行措施進行了調整。
一是在限行區域方面進行了分類管理。分別為重點道路、一類區域、二類區域(參照忻州市人民政府《關於調整載貨機動車通行管控措施的通告》為准),最大限度地放寬載貨機動車輛管控措施的限制,規范城區貨運車輛的通行秩序。二是放寬皮卡車、新能源貨車通行限制。皮卡車,輕、微型封閉式貨車,純電動輕、微型新能源貨車和車長不超過6米、總質量不超過8噸的新能源中型廂式貨車,無需辦理通行証﹔對從事水務、電力、燃氣、通訊、城市管理的工程搶險、道路救援、道路清掃保潔、環境設施維護等制式車輛和專項作業車輛實行備案管理,無需辦理通行証。三是延長城市貨車允許通行時間。由原來晚20時至次日5時改為晚21時至次日7時可以通行。四是優化城市貨車通行碼管理。全市統一電子通行碼申領材料由原先的8項申領材料減少為4項,不斷提高申領便利化水平和核發效率。五是延長通行証使用有效期。由原來1至3個月的有效期延長為3至12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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