忻州市加強居住區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建設
為加快構建忻州市高質量充電基礎設施體系,全面提升居住區充電設施建設水平,根據《山西省電動汽車充(換)電基礎設施建設運營管理辦法》《山西省電動汽車充(換)電基礎設施建設“十四五”規劃和三年行動計劃(2023—2025年)》等文件精神,結合忻州市實際,近日市政府印發《忻州市居住區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建設實施方案》(以下簡稱《實施方案》),要求各縣(市、區)政府、忻州經濟開發區管委會、五台山風景名勝區管委會和市直有關單位認真貫徹落實。
《實施方案》的總體要求是,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對山西工作的重要講話重要指示精神,完整、准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進一步構建高質量充電基礎設施體系的指導意見》“以城市為單位加快制定居住區充電基礎設施建設管理指南”的要求,加快忻州市打造形成“慢充為主、快充為輔、安全智能、經濟便捷、開放共享”的居民區充電網絡,解決充電樁“進小區難”的問題,更好滿足人民群眾購置和使用電動汽車需要,不斷增強人民群眾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助力推進交通運輸綠色低碳轉型與現代化基礎設施體系建設。
《實施方案》明確了七大重點任務。一是落實居住區充電基礎設施建設管理標准,全面規范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建設管理工作。二是落實新建居住區充電基礎設施配建要求,壓實新建居住區建設單位主體責任,嚴格落實充電基礎設施配建要求,確保固定車位充電基礎設施直接建設不低於15%,100%預留充電條件,滿足直接裝表接電需求。鼓勵新建居住區固定車位100%建設充電基礎設施。三是推進既有居住區充電基礎設施應裝盡裝,妥善解決居民充電難問題。四是規范居住區充電基礎設施建設申報流程。五是有效提高居住區充電基礎設施報裝水平。六是嚴格規范物業企業服務活動行為。七是嚴格居住區充電基礎設施安全管理責任。
《實施方案》同時明確了三項保障措施。一是加強組織領導。要認真落實各級各相關部門與相關單位責任,建立“一站式”協調推動和投訴處理機制,強化網格化管理和服務,做好對業主委員會和物業服務企業的指導和監督工作。二是明確責任分工。各級能源、住建、自然資源、審批、供電等部門和單位要按照職責分工,緊密協同做好居住區充電基礎設施建設管理指導和推進工作。三是加強宣傳引導。要加大居住區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建設宣傳力度,促進社會各方關心、支持、參與居住區充電基礎設施建設,營造良好的社會輿論氛圍,形成強大合力,推動居住區充電基礎設施建設健康發展。
《實施方案》自2024年8月1日起執行,試行期2年。(魯明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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