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忻州市對部分交通違法行為實行有獎舉報

時間: 2022年04月02日16:15  來源:忻州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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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日上午,記者從忻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隊召開的新聞通氣會上獲悉,從即日起,對忻州市范圍內,在城市道路、普通國省道和農村地區道路上機動車發生的6類交通違法行為,經查証屬實,並符合相關標准的,由違法發生地的公安交管部門實行有獎舉報。

據了解,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我市實際,此次交通違法行為舉報僅限市區電子警察工作范圍以外的下列行為:小型客車、面包車超員載客,貨車、農用車違法載人,校車、營運大中型客車、危化品運輸車違反相關規定通行的﹔擅自改變機動車外形和已登記的有關技術數據的﹔非營運車輛違反規定拼車、包車的﹔使用偽造、變造或挪用、套用其他機動車牌証的﹔無証、飲酒、醉酒、吸毒后駕駛機動車的﹔提供交通肇事逃逸案件相關信息,有助於案件偵破的。

群眾發現以上6項嚴重交通違法行為線索,可通過私信給“山西忻州交警”官方新浪微博或撥打忻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隊24小時值班電話(0350-3066544)進行舉報。

經查証屬實,每起獎勵舉報人人民幣200元。每名舉報人每人舉報獎勵數不超過60起,對多人舉報同一機動車同一時間、地點道路交通違法行為的,隻獎勵第一舉報人,不重復獎勵﹔對兩人以上聯名舉報同一機動車違法行為的,視為一次舉報,獎勵由第一署名人領取。

經認定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獎勵:舉報信息不屬實、証據不足或不符合審核標准的﹔舉報人實名認証提供的姓名、手機號、身份証號與本人信息不符的﹔舉報內容已被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發現或查處的﹔以套取獎勵、盈利為目的,採取不正當方式舉報的﹔舉報人無正當理由拒不配合、協助公安機關調查取証的﹔法律法規或其他規范性文件明確規定的不適用情形的。

忻州公安交警提示,群眾舉報交通違法線索時,不得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不得影響車輛正常通行﹔不得利用微信舉報進行打擊報復、惡意舉報、擾亂秩序等。(張志遠)

(責編:張毓華、郗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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