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曲:打好農村集體經濟發展“組合拳”
在抓黨建促基層治理能力提升行動中,河曲縣從政策扶持、強化培訓、考評督導、獎勵推動等方面入手,打好增加村級集體經濟收入的“組合拳”,夯實農村基層治理基礎。
政策扶持,開辟“綠色通道”。一是強化財政支持。縣財政安排2500萬元專項基金,並將之作為貸款風險保証金,用於發展壯大新型農村集體經濟。同時探索將財政扶持、項目資金變為股金。用好每年從土地出讓收益用於農業農村部分的資金,拿出10%發展壯大村級集體經濟政策。二是強化金融服務。依托擔保公司,對全縣發展壯大新型農村集體經濟項目提供擔保服務,擔保費率降低到1%以下﹔鼓勵涉農中小企業、合作社、家庭農場等經營主體積極參與發展壯大新型農村集體經濟農業產業發展﹔緊盯特色優勢主導產業,推進農產品價格類和災害類保險全覆蓋﹔村集體經濟組織享受產業發展風險補償貸款基金政策。三是強化用地保障。在國土空間規劃中安排不少於10%的建設用地指標,每年安排至少10%新增建設用地指標保障鄉村重點產業和項目。
強化培訓,增強“造血功能”。圍繞提高項目謀劃、項目實施、推動落實水平,採取現場教學、現身說法等方式,邀請發展集體經濟成效突出的縣內外鄉村黨組織書記、專家進行專題授課輔導,分享成功經驗﹔組織鄉村黨組織書記外出學習,開闊視野、拓展思路,借鑒好的經驗做法,分類分批組織舉辦專題培訓班。緊緊圍繞合作社建立、產業發展、經營管理、群眾組織發動等內容,對合作社理事長、合作社成員、農村致富帶頭人、集體經濟組織經營管理人員,每年至少開展1次專題培訓。
考評督導,立下“軍令狀”。將發展壯大新型農村集體經濟情況納入鄉鎮黨委、政府主要負責人和領導班子綜合考核評價體系,作為鄉、村兩級黨組織書記述職評議考核的重要內容。細化各鄉鎮所轄行政村發展壯大新型農村集體經濟工作清單,明確目標任務、經營項目、完成時限和責任人,建立“時間倒排、任務倒逼、責任倒追”的推進落實機制和“縣調度鄉、鄉調度村”工作機制,加強對實施情況的督導檢查,每季度對鄉鎮發展新型農村集體經濟情況進行動態排名,對工作不力、成效不明顯的鄉鎮黨委書記實行“一票否優”。強化對村黨組織書記發展新型農村集體經濟的考核,特別是加大對發展農村特色產業、增加經營性收入的考核,考核結果與報酬待遇挂鉤,與星級評定挂鉤,對工作不重視、發展無思路的村黨組織書記予以調整。
獎勵推動,激發“內生動力”。各鄉鎮加大典型選樹力度,每鄉鎮每年至少選樹2個典型村,縣委組織部擇優推薦參加省、市村集體經濟發展“十佳村”和全省“百村案例”評選。對每年獲評全省、全市村集體經濟發展“十佳村”和入選全省、全市“百村案例”的先進典型村,在扶持資金分配、項目計劃安排等方面予以傾斜。對發展新型農村集體經濟成效突出的村黨組織書記,按相關政策予以專項獎勵,在鄉鎮領導班子成員補充、公務員考錄和事業編制人員招聘時優先錄用。(金曉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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