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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锋丽:公益诉讼领域的巾帼英雄

时间: 2024年12月12日17:29  来源:忻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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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始于忠诚,久于热爱”,这是忻州市人民检察院第六检察部一级检察官王锋丽的职业信仰。12年来,她始终坚持“立检为公、司法为民”理念,主办和协办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监督案件900余件,其中参办的3件公益诉讼案件分别入选最高检典型案例、最高检与水利部联合发布的检察监督与水行政执法协同保护黄河水安全典型案例,指导县检察院办理的3件案件入选省检察院十大公益诉讼典型案例。王锋丽先后荣获“忻州市优秀公务员”“山西省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五周年优秀个人”“山西省第一届全省检察机关公益诉讼检察业务竞赛业务能手”等荣誉称号。研究构建的“耕地占用税款清缴检察监督模型”在山西省检察机关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竞赛中荣获二等奖。

“脱贫攻坚工作让我更懂人情味”

2017年9月,王锋丽被选派至忻州市保德县冯家川乡政府挂职两年。“这两年的脱贫攻坚工作,对我有非常大的影响,我时常都会想起村里的乡亲们。”王锋丽第一次来到保德县冯家川乡开展工作是在王家辿村,该村的包村干部老马热情地张罗着她的食宿等,一个劲儿地表示欢迎。老马是王家辿乡亲们的缩影,他们的热情淳朴,让王锋丽很快融入到大家当中,她开始用心体验这里的生活,扎扎实实埋头苦干扶贫工作。

当时的村里基础设施较差,有的人家甚至没有接通自来水管,这样严峻的现状,让王锋丽意识到自己面临的脱贫攻坚工作任务重、时间紧。为了能帮助贫困村及时脱贫摘帽,她将不达学前教育年龄的孩子提前送入幼儿园,自己全身心投入工作中,及时了解扶贫增收的新举措和新农村建设的有关知识,走访群众了解实际情况,帮他们解决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困难,用心参与扶贫各项工作。挂职锻炼的两年,她圆满完成乡镇交办的各项脱贫攻坚工作,乡镇年度考核均为“优秀”。

“民事行政检察是老百姓救济的最后一道程序”

大学毕业的王锋丽,当过律师,也做过民庭的书记员,因为有与民事相关的工作基础,她在2013年4月从检后即被分配至民事行政检察处工作。她深知,民事、行政检察案件牵涉的是老百姓的揪心事、烦心事,关系老百姓的切身利益,解决老百姓的急难愁盼就是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的最大意义。

2017年,王锋丽办理一起法定继承纠纷申请民事检察监督案,在启动民事调查程序中,她通过调取查阅法院审判卷宗、询问当事人等方式,查明了该案判决存在违背举证责任原则、适用法律错误等情形,最终本案提请抗诉。事后申请人寄来一份感谢信,“感谢王检察官能够体察民情,维护司法公正,维护公民合法权益……”那一刻她感觉所有的辛劳都消散不见,老百姓的肯定就是最大的褒奖。“民事行政检察是老百姓救济的最后一道程序,我必须要用我的专业和公正守好这道关卡。”

“公益诉讼是守护美好生活的第一道防线”

2017年7月公益诉讼工作全面开展,王锋丽被调整至公益诉讼部门工作,担起守护公益的使命。提起公益诉讼,王锋丽对自己的专业领域了如指掌,这是多年来现场走访调查、钻研相关领域法律法规、扎实开展工作赋予的底气。从摸着石头过河到成为独当一面的能手,她与公益诉讼共成长。

2021年12月,王锋丽在办理某企业非法占用耕地行政公益诉讼案件时发现,数家市场主体非法占用耕地且欠缴耕地占用税款,相关行政机关间涉税信息共享不够,导致耕地占用税征缴不力,造成国有财产流失,耕地资源浪费。面对这样的现状,她开始思考,如何能充分利用互联网和人工信息获取监督数据。整整半年时间,她苦心钻研学习,成功构建出耕地占用税款清缴类案检察监督模型,该模型能够批量发现耕地占用税款征缴不力的类案监督线索,精准锁定非法用地企业,便于督促涉案企业将所欠耕地占用税款足额缴纳至国库。

王锋丽用热爱诠释检察责任与担当,在赓续传承中踔厉奋发、勇毅前行,用女检察官的坚韧和柔情铸就对党和人民的忠诚,在检察新征程上书写无悔的新篇章。(康馨月)

(责编:张毓华、郝亚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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