忻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调整货运车辆通行措施
为持续优化改进货车通行秩序,更好保障物流畅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近日,忻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结合2022年12月20日忻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载货机动车通行管控措施的通告》对货运车辆通行措施进行了调整。
一是在限行区域方面进行了分类管理。分别为重点道路、一类区域、二类区域(参照忻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载货机动车通行管控措施的通告》为准),最大限度地放宽载货机动车辆管控措施的限制,规范城区货运车辆的通行秩序。二是放宽皮卡车、新能源货车通行限制。皮卡车,轻、微型封闭式货车,纯电动轻、微型新能源货车和车长不超过6米、总质量不超过8吨的新能源中型厢式货车,无需办理通行证;对从事水务、电力、燃气、通讯、城市管理的工程抢险、道路救援、道路清扫保洁、环境设施维护等制式车辆和专项作业车辆实行备案管理,无需办理通行证。三是延长城市货车允许通行时间。由原来晚20时至次日5时改为晚21时至次日7时可以通行。四是优化城市货车通行码管理。全市统一电子通行码申领材料由原先的8项申领材料减少为4项,不断提高申领便利化水平和核发效率。五是延长通行证使用有效期。由原来1至3个月的有效期延长为3至12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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