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流媒体 山西门户

忻州市出台九条政策措施——

大力支持代州黄酒产业高质量发展

时间: 2023年05月16日15:38  来源:忻州日报

山西新闻网>>地市频道>>忻州频道>>公告通知
分享到: 评论:

近日,为加速振兴代州黄酒产业,深入推动代州黄酒产业高质量发展,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忻州市支持代州黄酒产业高质量发展九条政策措施》(以下简称《九条政策措施》),要求市政府相关部门和相关县政府进一步建立健全政策绩效评价机制,市农业农村局负责制定具体落实措施、考核验收办法,相关县政府结合实际制定本区域扶持政策并组织实施。

《九条政策措施》主要内容如下——

一是建立高效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忻州市代州黄酒专业镇建设领导小组对全市代州黄酒产业发展的统筹推进作用,领导小组办公室、各成员单位、相关县政府要加强协调配合,细化政策措施,推动工作落实,建立部门协同、上下联动的代州黄酒产业发展高效工作机制。

二是加快组建行业协会。成立忻州市代州黄酒行业协会,联合抱团、协作互补,通过统一品牌推介、行业准入、价格会商、监督自律等方式,强化对全市代州黄酒行业的服务和管理,充分发挥政府与企业之间的桥梁和纽带作用。

三是加快建立产业联盟。鼓励代州黄酒企业采取强强联合、战略联盟、股份合作、兼并重组等多种形式,迅速扩张规模、做大做强、提质增效。支持企业、高校、科研院所、行业团体间成立代州黄酒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开展相互协作和资源整合,加快推动代州黄酒产业协同创新和产业升级。积极与汾阳白酒、绍兴黄酒主产区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合作交流,促进“汾白代黄”“南绍北代”协同发展。

四是高标准打造原料基地。鼓励代州黄酒企业发展订单农业,推广“公司+基地+农户”的经营模式,按照“标准化、规模化、良种化、机械化”要求,高质量建设一批优质黍米基地。市政府重点支持代县、繁峙县、河曲县各建设1万亩优质黍米基地,每亩奖补200元。对新创建成功“全国有机农产品基地”或“全国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的黍子基地,每个基地奖补20万元。

五是持续提升产品品质。支持市综合检验检测中心加快推进山西省黄酒质量检验中心建设,打造公共技术服务平台,每年给予专项检验检测经费30万元,负责每年免费为我市黄酒生产企业开展不限批次的质量检验和企业检验员的培训,减轻企业检验费用负担。支持代州黄酒企业通过参与标准制定,提升产业标准化水平。对以代州黄酒企业为依托新建的市级重点实验室、市级技术创新中心,给予10万元的建设经费支持。对以代州黄酒企业为依托新认定的市级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对新认定为省级、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的代州黄酒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5万元。

六是注重培养引进人才。支持代州黄酒企业与高校院所开展合作,培养代州黄酒专业技术人才,重点培养一批代州黄酒酿酒师、品酒师和传统酿制技艺传承人。由政府部门牵头组织,围绕原料生产、产品研发、市场营销、企业管理等方面,开展代州黄酒实用型人才培训,每年培训企业管理人员50人、生产技术人员100人、原料种植人员500人。支持市综合检验检测中心和代州黄酒企业引进高层次人才,打造以博士为学术带头人的服务黄酒产业的科研团队,按照《忻州市招才引智支持政策(试行)》给予奖励。

七是深入挖掘历史文化。充分挖掘与开发代州黄酒丰富的历史文化资源,在产品研发、品牌宣传、市场营销上突出历史元素和文化特色,打造代州黄酒文化圈,重塑代州黄酒消费情境。鼓励和支持企业设立代州黄酒产品和文化展示中心,大力宣传和弘扬代州黄酒历史文化。对成功举办全国性黄酒文化论坛和学术交流会的主体,市财政给予一次性奖补10万元。对新获得“中华老字号”“三晋老字号”认定的代州黄酒企业,市财政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10万元。

八是积极开拓新兴市场。统一组织代州黄酒企业参加成都糖酒交易会、泸州酒博会、杏花村酒博会、绍兴黄酒文化节、福州酒博会等重大活动,对所产生的展位费、装修费、宣传费按有关规定给予补助,全年不超150万元。支持发展代州黄酒电子商务,对线上销售代州黄酒产品前3名的平台(年销售额不低于500万元),市财政给予一次性奖补10万元。加快推动黄酒产业与文化旅游产业深度融合,统一设计并推出深入人心的代州黄酒广告词,宣传好代州黄酒产品。

九是大力推进专业镇建设。紧抓全省促进专业镇发展和太忻一体化经济区建设重大战略机遇,全面推进代州黄酒专业镇建设。围绕代州黄酒产业延链补链强链,谋划实施一批重大项目。加快提升代州黄酒专业镇信息化发展水平,推动企业用好5G、大数据、工业互联网、物联网、智能制造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实现数字化转型和智能化升级。 (鲁明强)

(责编:张毓华、郗涛)

推荐阅读

生活资讯
专题
视觉志 / 微信公众号:Asxsjz

山西阳城:非遗进校园 文化有传承山西阳城:非遗进校园 文化有传承

视频 / 微信公众号:shitingbu
微解读

网站声明


山西日报、山西晚报、山西农民报、山西经济日报、山西法制报、山西市场导报所有自采新闻(含图片)独家授权山西新闻网发布,未经允许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务必注明来源,例:"山西新闻网-山西日报 "。

山西新闻网版权咨询电话:0351-4281485。如您在本站发现错误,请发贴至论坛告知。感谢您的关注!

凡本网未注明"来源:山西新闻网(或山西新闻网——XXX报)"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