忻府区禁燃禁放实现常态化
“五一”期间,忻府区对忻州城区举办婚礼、庆典活动燃放烟花爆竹情况进行了巡查检查,在134 家各类庆典活动中,未发现燃放烟花爆竹违法行为。
今年以来,忻府区认真贯彻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部署,严格落实《忻州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加强烟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在忻州城区东至东外环、西至西外环、南至北杨线、北至部石线(含上述四条道路)区域内全面实行燃煤旺火、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并建立禁燃禁放常态化管理机制,实现宣传、检查、执法常态化。全区禁燃禁放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以前一到过年过节,城里、村里家家垒旺火、放鞭炮,一出门到处都是烟雾,赶上高峰期都有些呛鼻子,空气特别不好,而且我也很担心孩子们自己玩烟花爆竹会受伤。”卢野村村民卢满星说起忻府区今年实施的禁燃禁放政策,大为称赞,“自从过年禁止放炮、垒旺火以后,我们感觉天更蓝了,空气也比以前好多了。一开始有些村民不太理解,但是看到空气环境比往年都要好,大家就积极支持了。我们都希望这个政策继续执行下去。”
春节期间,忻府区加大源头管控力度,对禁燃禁放区内所有26 户烟花爆竹零售门店全部予以取缔,全面禁止烟花爆竹经营销售行为,对禁燃禁放区域之外的农村地区采取限制许可等措施,农村烟花爆竹门店数量由过去的27 户减少到19 户。同时,由公安、环保等部门牵头,对禁燃禁放区内所有运输和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加大宣传告知、惩戒和打击力度。区公安局共出动警力1200余人次,车辆76 辆次,入户巡查2780 余户,制止非法燃放35 余起,批评教育35 人,查处非法燃放烟花爆竹案件1 起,罚款处罚1 人,查处非法运输烟花爆竹案件2 起,行政拘留2 人。
据了解,忻府区禁燃禁放工作开展以来,经过周密部署和宣传引导,在各部门、各乡镇办的协同配合下,禁燃禁放各项工作扎实推进,特别是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和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燃放现象得到了有效管控,形成了群众支持、全民防控的浓厚氛围。一是明确职责,周密部署。忻府区成立了忻州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禁止燃用燃煤旺火管控工作指挥部,由区委书记任总指挥,划定四个片区分区域实施管控。明确公安部门(忻府区公安局和市公安局直属分局)作为禁燃禁放工作的主管机关,负责在禁燃禁放区域内,组织专门力量,通过值守和巡查,对违反禁放《规定》的行为进行查处。安监、工商、质检、住建、环保等相关部门按区委、区政府统一部署分工负责。二是强化宣传,营造声势。组织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协调电信、移动、联通等通信公司,全面宣传禁燃禁放政策法规,并深入乡村各街道、党政机关、医院、学校、居民集中区,开展不间断宣传,逐户发放《禁燃禁放入户告知书》,在人员密集场所张贴《忻府区公安局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4000 份,做到人人知晓。三是强化排查,严厉打击。树立“炮声即是警情”的意识,加大巡控排查力度,严查非法燃放行为,一经发现,立即制止,并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消防法》的规定依法予以处罚。四是强化督导,落实责任。与辖区机关、团体、学校、企事业单位逐一签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责任书》,明确各单位责任人,坚决杜绝辖区单位非法燃放、销售、储运行为。五是强化引导,建章立制。建立禁燃禁放常态化管理机制,做到宣传教育常态化、监督检查制度化、行政执法规范化,特别是在传统民俗节日及宜于婚庆、开业、店庆等特殊时间节点,加大街面巡控力度,及时发现并坚决制止违规燃放行为。六是群众支持,全民防控。经过新闻媒体和基层工作人员的密集宣传,禁燃禁放政策得到了市民群众的大力支持,有的市民发现违规燃放现象积极举报,有的市民对违规燃放行为主动劝阻、制止,全区形成了全民防控的浓厚氛围。
经过禁燃禁放各项工作的扎实开展,忻州城区一改过去逢年过节、婚丧嫁娶就鞭炮雷鸣、乌烟瘴气的陈规陋习,广大农村群众也开始认识到燃放烟花爆竹造成的环境危害和安全隐患。下一步,忻府区将按照“党委主导、政府主抓、部门联动、属地管理、社会参与”的原则,充分发挥党委、政府职能部门作用,齐抓共管,动员全区群众共同参与,继续贯彻执行禁燃禁放的有关规定,千方百计遏制大气污染增量,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持续改善城区环境质量,助推美丽忻州建设。(岳利勇岳荣伟)
山西日报、山西晚报、山西农民报、三晋都市报、良友周报、山西经济日报、山西法制报、山西市场导报、百姓生活资讯所有自采新闻(含图片)独家授权山西新闻网发布,未经允许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务必注明来源,例:"山西新闻网-山西日报 "。
山西新闻网版权咨询电话:0351-4281485。如您在本站发现错误,请发贴至论坛告知。感谢您的关注!
凡本网未注明"来源:山西新闻网(或山西新闻网——XXX报)"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