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个依托”唱响普法最强音
——忻州中院打造“省级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工作纪实
一个个法治宣传阵地,一块块真实案例展板,一个个法院特色文艺节目,营造出浓厚的法治文化氛围,也在潜移默化中,把法治理念深深根植到群众的脑海和心间,让群众对法治有了更加直观的感受,不仅听得明、看得懂、学得会,还能记得住、用得上。这就是忻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多年来在法治宣传教育方面拿出的扎实举措,同时该院也收获了累累硕果。
近日,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联合下发《关于命名第五批省级法治宣传教育基地的通知》,忻州中院被命名为“省级法治宣传教育基地”。
近年来,忻州中院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将普法宣传与审判执行工作紧密结合,取得积极成效。以中院审判大楼为基础,建成以“两室两中心一厅一区域一长廊”为主体,集展览、体验、教育作用为一体的综合性法治宣传教育场地,打造了“以案释法、实地体验、媒体传播、主题宣讲”四合一法治宣传教育平台,推动普法宣传工作高质量发展。忻州中院先后被授予“全国庭审直播先进法院”“全国法院司法宣传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在“七五”普法中期督导和总结验收中受到充分肯定。2020年,忻州中院“133”普法工作模式被评为全省普法依法治理十大创新案例之一,该院被指定为忻州市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
依托“两室一厅”,大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该院建成法治宣传教育室,精心制作“法治习语”版面,图解字述并配以音视频展示,开辟专门阵地进行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习近平法治思想宣传教育。大力弘扬宣传宪法精神和民法典,制作群众通俗易懂的法律图标、版画,并购置大量的法律书籍和法治宣传手册,实现了“看得见、听得懂、摸得着”的立体式普法效果。
同时,该院建成院史陈列室,以新中国法治进程以及忻州法院历史发展为主线,根据法院审判执行职能和工作特色分别设置展区,既通过珍贵历史资料展现人民法院公正司法、司法为民的风采,又全方位展示了法治文化、司法功能、诉讼常识等内容,有效发挥了法治宣传教育功能。在中院阳光大厅设置以“法”“和”为主题的大型法治铜版画,“法”主题铜版画主要讲述中国法制史,“和”主题铜版画则侧重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突出“为民、和谐”司法理念。
此外,在阳光大厅设置大型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普法宣传内容,并在大厅摆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扫黑除恶、疫情防控、党内法规以及各类法律学习宣传展板,在法院专门讲解员的引导下,多方位、全角度对群众开展法治宣传教育。自2016年以来,开展公众开放日活动51场次,接待各级领导以及社会公众等各类参观者上万人次。
依托“两中心”,以信息化手段创新普法方式
充分发挥信息指挥中心信息化、视听化、容量大的优势,将其打造为法治宣传教育的重要阵地之一。一方面,信息指挥中心可连线全市法院所有数字化法庭,参观者在该中心可以集体了解到庭审现场的全过程,原告如何陈述,被告如何辩解,法官如何审理,一目了然。另一方面,将该中心作为展示中院特色宣传工作、播放中院法治宣传教育视频的主阵地。
近年来,忻州中院积极学习借鉴当前普法新举措新方法,由干警自编自导自演、自主拍摄的6部法治宣传教育微电影、微视频分别斩获3个国家级奖项、5个省级奖项,新媒体更被中央政法委评为首届“四个一百”优秀短视频账号,视频拍摄制作已逐步发展成忻州中院普法宣传的特色项目之一。
充分发挥诉讼服务中心最贴近群众、诉讼常识运用多、直接化解矛盾纠纷的优势,设立专门导诉台,在提供导诉服务的同时开展诉讼常识、法治知识宣传教育服务。同时大力推进诉讼服务中心信息化、智能化建设,设置庭审直播区、自助查询机、诉讼服务多功能终端等设备,群众在享受高效诉讼服务的同时,更可以借助各类设施查询法律、咨询流程、了解常识,接受日常化、基本化的法治宣传教育。
此外,中院坚持以信息化建设为支撑,大力推进审判流程、执行信息、庭审和文书公开四大平台建设,并初步形成集两微一网、抖音快手、今日头条、一点资讯、澎湃问政为主体的新媒体矩阵,努力实现更加便民、利民的“智慧”普法服务。
依托“一区域”,突出以案释法宣传教育功能
该院充分用好审判区域,充分利用可容纳300人的大法庭和数量充足、功能齐全的8个中小法庭,用于开展旁听庭审、法治讲堂、模拟法庭等专题宣传教育活动。2016年以来,累计40余万名群众旁听庭审,接受了最为直观的普法教育,特别是中院多次选取专门案件针对特殊群体开展旁听庭审活动,例如选取具有典型意义的“民告官”行政案件,组织市直单位主要负责人旁听庭审;选取典型职务犯罪案件,组织纪检及相关单位公职人员旁听庭审;选取涉学校学生典型案件,组织学校和未成年学生旁听庭审;同时对社会关注度高、影响较大的案件专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记者旁听庭审,充分延伸庭审最直观的以案释法功能,取得了良好效果。
此外,以法庭为“主讲台”,自2016年以来联合教育部门、学校开展模拟法庭活动11场次,开展法律知识讲座46场次,受到了师生及群众的广泛欢迎和好评。中院党组高度重视以案释法工作,制定下发《关于建立以案释法制度的实施意见》,明确要求法官在案件办理过程中把普法释法作为职责之一,就案讲法,释明法律依据和裁判要点,在提高服判息诉率的同时切实履行好普法责任。
针对群众关注的阶段性热点、焦点法律问题,充分利用司法案例资源,编印《以案释法案例汇编》,召开专题新闻发布会,充分发挥典型案例普法宣传和警示、规范的引导作用。
2016年以来,累计编撰案例分析、案件快报、以案讲法信息300余条,紧密结合社情民意,融合情、理、法,以身边案、身边人、身边事,用更易读懂、更快领会的形式进行贴近群众、生动有效的普法宣传,切实有利于引导群众规范行为,取得实实在在的法治宣传教育效果。
依托“一长廊”,注重发挥法治文化引领作用
该院精心打造特色家事审判文化长廊,整个文化长廊以“孝悌忠信、仁爱和平”中华民族传统八德为基调,以“孝道传承”为主线,融合和合之道、千古家训、名人家风、审判文化、法官讲法五个主题,以图文并茂的形式向当事人及群众宣讲中国传统文化中的和合之道、父慈子孝、夫敬妇爱、兄友弟恭等传统家庭美德和价值观念。
审判桌以“家”字造型放置,审判员的圆弧桌和当事人对向而坐的椭圆桌寓意家事审判的宗旨——“用心审判,让亲情归港”。只设审判员与书记员席,不设原、被告席,以房子造型制作的“丈夫”“妻子”等席卡,体现司法的宽容、包容,构建浓郁的“家”的温馨氛围,只为在案件审判过程中尽可能修复情感、弥合亲情、消除对立。
潜移默化的图文宣教,不仅为家事纠纷当事人上好“无声”的第一堂课,更成为对群众进行法治宣传教育的特色阵地之一。一直以来,该院高度注重结合审判实践、地域特色和民生实际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针对环卫工交通事故责任纠纷较多的问题,法官主动到市环卫处为环卫工人开展专题法律宣传咨询服务;针对部分学校发生“校园暴力”和刑事案件的问题,法院主动邀请该校学生参加法院“公众开放日”和“模拟法庭”活动。2016年以来,忻州中院累计开展“法律六进”活动120余次,编印专门法治宣传教育手册4万余册,受众群体超5万人。(赵 丽 郝 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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