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高院在忻调研黄河、汾河流域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工作
为做好山西省“两山七河一流域”生态保护与修复工作,促进生态环境显著改善,5月12日至14日,省高院副院长王书红,环资庭庭长卜文礼等一行四人,深入忻州调研黄河、汾河流域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工作,忻州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安智明,环资庭庭长张高锋等陪同调研。
调研组一行深入宁武县汾河源头,陕西府谷县晋、陕、蒙三省交界的尧渠村,山西偏关县老牛湾和万家寨水利枢纽工程,实地查看了黄河、汾河流域生态保护现状,就环境资源法庭和司法保护基地选址进行实地考察。
在万家寨水利枢纽,调研组召开万家寨库区河段生态保护司法协作座谈会,偏关县委书记王源,山西黄河河务局副局长吴四民,偏关法院院长李晋华,万家寨水利枢纽有限公司总经理刘定友等参加座谈会。座谈会上,王书红听取了偏关县、黄河河务局和万家寨水利枢纽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情况,卜文礼介绍了山西法院环境资源保护机制建设、环境资源案件“三合一”审判模式、三级法院环境资源法庭职能、人员配备、实质性运行情况,安智明汇报了忻州两级法院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和案件审理情况。与会人员就如何服务、保障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深入开展地域性合作,持续性开展司法保护,设立环境资源审判专业法庭等内容进行了深入交流探讨。
王书红副院长强调。一要提升思想认识。推进黄河、汾河流域生态司法保护,各级要着力改变粗放式、政策式发展的模式,牢固树立高质量发展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二要提供最有力司法保障。人民法院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大对严重污染黄河、汾河流域环境和破坏生态犯罪行为的惩治力度,加强重点水域区域一体化保护司法协作机制的探索,形成合力,提升生态环境治理的整体效能。三要严格行政执法。行政执法部门要加大执法力度,把公正司法和严格执法有机统一,相互促进。确保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四要提升审判质效。基层人民法院要在忻州市中院常态化指导下,加大环境资源案件公开审判力度,组织行政部门、社会各界群众参加庭审,切实提升审判质效,不断提升政治业务能力和群众工作本领。(温振华)
山西日报、山西晚报、山西农民报、山西经济日报、山西法制报、山西市场导报所有自采新闻(含图片)独家授权山西新闻网发布,未经允许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务必注明来源,例:"山西新闻网-山西日报 "。
山西新闻网版权咨询电话:0351-4281485。如您在本站发现错误,请发贴至论坛告知。感谢您的关注!
凡本网未注明"来源:山西新闻网(或山西新闻网——XXX报)"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