忻州市人大常委会启动《忻州市文明行为条例》《忻州市养犬管理条例》执法检查
为了保证地方性法规的全面有效实施,按照《关于在全国文明城市巩固提升中推动〈忻州市文明行为条例〉〈忻州市养犬管理条例〉落实见效的实施方案》的有关要求,5月10日至11日,忻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昕带领执法检查组在忻州城区检查贯彻落实《忻州市文明行为条例》《忻州市养犬管理条例》情况。
王昕一行先后来到城区遗山公园、雁门大道慕山路十字路口、市客运中心、交通小区、开莱国际社区、公园东街农贸市场、北方商城等地进行实地察看,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记录,分类汇总,并现场反馈了检查意见。
王昕强调,各执法单位要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开展执法检查的重要性,认真推进两个《条例》的贯彻落实;要广泛宣传发动,对两个《条例》中的关键条款,尤其是对禁止性条款要加大宣传力度,让广大市民真正懂法、守法,让法规条文入脑入心,见到实效;要坚持问题导向,抓住法规实施中的一些带有普遍性的突出问题,深入公共场所、社区、街道认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针对随地吐痰、不文明养犬执法难、处罚难等重点难点问题,要认真分析原因,提出切实可行的建议;要充分发挥人大代表模范带头和监督作用,邀请人大代表参与执法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进行随时监督,及时反馈,充分发挥人大代表在文明城市创建中全方位、全过程、全时段监督职能,为创文巩固提升工作提出可行性意见和建议。(董美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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