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台一对情侣因微信骗婚受刑罚
2018年08月08日08:56 来源:山西新闻网忻州频道 温振华 评论:0 点击:
山西新闻网忻州讯 为骗取钱财,五台一对情侣冒充单身男女,通过微信附近的人搜索“猎物”,以婚恋为名引诱对方。近日,五台县人民法院依法审结该案,被告人罗某娟、罗某峰犯诈骗罪受到法律惩罚。
据了解,五台县人罗某娟、罗某峰以男女朋友名义同居相处多年。2017年9月初的一天,大建安村梁某在微信上通过搜附近的人加上被告人罗某娟的名叫“带刺玫瑰”的微信。之后被告人罗某娟与罗某峰便化名为“张艳”,用“带刺玫瑰”的微信号在微信上和梁某聊天。聊了几天后,梁某在微信上表达了想让“张艳”做自己对象的想法。被告人罗某娟与罗某峰利用梁的想法在微信上对梁实施诈骗。二被告人先后用“带刺玫瑰”、“宝”、“心碎”、“以和为贵”四个微信号以各种理由向梁骗钱,共骗得9060元。案发后,二被告人的近亲属于2017年11月10日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9460元,并获得被害人谅解。
五台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罗某娟、罗某峰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诈骗罪。五台县人民检察院指控罪名成立。被告人的辩解及辩护人的相关意见不予采纳。被告人罗某峰的家属对被害人的损失给予赔偿,被害人对二被告人的行为谅解,可对二被告人酌情从轻处罚。被告人罗某峰有前科,应对其从重处罚。为了维护公民财产所有权不受侵犯,打击犯罪,法院依法判决被告人罗某娟犯诈骗罪,判处罚金人民币12000元。被告人罗某峰犯诈骗罪,判处罚金人民币15000元。(通讯员 温振华)
法官寄语:
窈窕淑女君子好逑,追求美好的爱情本是人之常情,当前,互联网和手机社交平台的普及让“网恋”变得更加方便,却也暗藏着危机。不少不法之徒通过婚恋网站、QQ、微信等聊天工具认识有婚恋需求的异性被害人,将自己伪装成“高富帅”、“白富美”、“经济适用男”、“邻家乖女孩”,虚构自己的身份信息、经济实力和家庭背景,和被害人发展成为较为稳定的男女朋友关系,取得对方的信任甚至依赖。之后,犯罪分子便以五花八门的借口向被害人要钱、借钱,诈骗得逞后,他们便拒接电话销声匿迹。在此,法官提醒广大群众,网络陷阱深,交友须谨慎,通过网络寻找自己的另一半无可厚非,但一定要加强戒备,不要盲目陷入“温柔陷阱”,最后人财两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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